對這首詩歌有印象是在一次聖經十講福音聚會中所唱到的。當時的主題是:不論你是好人還是壞人,都沒辦法自救。當時很被這主題與詩歌所吸引,惟有這位主耶穌,藉著祂在十字架的死,才能拯救我們。

  第一節說到:「祂不能救自己,必須死髑髏地;不然,恩典無門,來救荒涼罪人;真的,神兒子當流血,罪人才能洗得清潔,罪人才能洗得清潔。」主耶穌不是不能救自己,不是不能從十字架上下來,而是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。神差遣祂獨生愛子,來替我們被釘死,流出寶血,使我們的罪得洗淨。

  第二節說到:「祂不能救自己,必須成全公義;我罪當有刑罰,需要祂來被殺;律法非此不算還債,非此,罪惡不能寬貸。」我們這些罪人實在是滿了不法、不義、不潔、與失敗。在公義的神面前,原本我們這些不義的罪人是該受刑罰,但藉由主耶穌被殺,替我們犧牲,來擔當我們的罪。

  第三節是第二節的延續:「祂不能救自己,因為祂是代替信祂的人站立在罪人的死地。祂在十字架上流血,擔當信徒一切罪孽。」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:「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你們到神面前;在肉體裏祂被治死,在靈裏祂卻活著。」這裏所說的「代替」註解指明基督的死不是為殉道,乃是為救贖。祂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,擔當我們的罪,就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,為公義的神按祂的公義所審判,好除去我們罪的攔阻,引我們到神面前。

  最後一節「祂不能救自己,這愛怎麼樣呢!祂不能救自己,這愛那有止極!我們的心雖然冷淡,這愛叫牠發出感讚。」看見這位主替我們釘死,擔當我們的罪,在背十字架,釘死時所受的羞辱、輕視、苦痛都一一替我們承受,沒有一個人的愛是如此的大,愛人愛到一個地步,願意為所罪人犧牲。這愛是沒有止極的!

  這首詩歌作者是海弗格爾姊妹。她在十四歲時被主得著,將自己奉獻給神,甘心在平民窟中工作、服事。晚期因著肺炎而過世,但對主寶貝真實的經歷,就寫於詩歌中,使我們看見主的十字架與我們是何等的主觀。藉由這首詩歌,再次向主禱告感謝:感謝主,願意親自成為人,過為人的生活,為我們釘死流出寶血擔當我們的罪,之後埋葬,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,使我們現今能在靈裏有主觀的經歷。(陳柏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