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最喜歡的詩歌之一。當時大學初蒙恩的我非常單純。唱這首歌,讓我裏頭充滿了感謝。「在我的日子裏,你忽來到我的生命。」祂來到我的生命裏,祂生命住在我的裏面,沒有什麼比這件事更讓我覺得寶貴、更讓我覺得喜樂。

 從我的記憶中,在澎湖海灘旁的涼亭裏,弟兄姊妹常常唱著這首在詩歌中有「海邊」一辭的歌。我們很有默契的會心一笑,隨著吉他輕快的旋律響起,眾人進入起初主對我們的呼召裏。

 「主阿,在那清晨,你去海邊等待彼得;主阿,在那正午,你在路上等待保羅;」
在祂盡職三年半,這麼有限的時間裏「祂去,祂等。」其實不只彼得、保羅、我和你,對於一個祂將要呼召的人,祂願意也準備好要去得著我們。
 「你來臨如強光,那片光明不能抵擋;」我信保羅的一生中,祂永遠不能忘卻,那一天在往大馬色的路上,神遇見了祂。神就像大光、強光,這光叫他忘記自己是誰、忘記自己的計畫就是繼續捉拿呼求主名的人,甚至到一個地步,他什麼都看不見了。神讓他外面的眼睛暫時看不見,而神卻開他心裏的眼睛;外面看來,他是完全撲倒在地,而裏面的情形,他卻遇見了神自己。
 一想到主何嘗不也是這樣遇見了我?真實得救的那一天,是我知道自己何等地軟弱,神卻來遇見了我。「我真無法解釋,天天疑惑,天天相信,我真無法解釋,天天疑惑,天天相信。」這是基督徒的一生真實的寫照。有時候我似乎不知道自己正在經歷什麼,無法解釋,天天疑惑,卻也天天相信。

 最近剛換了服事的專項,起頭我裏面有許多的不適應。在禱告中,主給我第二節:
「時走在大草原,聽見親愛牧者柔聲;時走在山谷間,智慧領路暫時離開;時被帶到海上,愛我的主竟然睡著。往前的每一步,常在冒險、驚喜之中;從來沒見過祂,天天模糊,天天清明,從來沒見過祂,天天模糊,天天清明。」
 主提醒我,在我的一生中,主耶穌祂以牧者的身分陪伴我。不管高山低谷,海邊或平地。祂用柔聲常向我說話,安慰扶持我。正當我在為服事的對象尋求配搭時,我卻在意自己蒙恩的年日短、沒有什麼特出的長才而落在自己的感覺裏面,不敢放膽實行相調。然而此時,「愛我的主竟然睡著。」

 馬可福音四章卅八節記載:「耶穌竟在船尾靠著枕頭睡著。門徒叫醒了祂,對祂說,夫子,我們喪命,你不顧麼?」意思是「奴僕救主在風暴襲擊之下的船上睡著安歇,門徒卻飽受驚嚇,這指明祂超越險惡的風暴,不受其攪擾。門徒只要有祂在船上,就該憑著信祂(40),有分於祂的安息,享受祂的平安。」(可四38註1)
 藉著這段話主光照我,我何等容易忘記主,祂就在我的裏面睡著!這是大的提醒,在我的環境中,祂超越、祂安息,而我呢?我求主赦免我的小信,使我同祂一樣安息,享受祂所賜的平安。就這樣主把我從內顧自己帶過去了。在我人生的波浪中,主看似模糊卻是清清楚楚的在我人生的小船裏面!我只需要相信祂!

 第三節:「每天非我所願,日子多麼富於挑戰,不許安逸、自憐,與人同情,與人同行;祂供應生命糧、生命活水、一切動力。帶人走出黑暗,多少生命因此轉換;祂能力來覆庇,天天怯場,天天強壯,祂能力來覆庇,天天怯場,天天強壯。」

我的日子仍是要過,服事中天天仍有新的挑戰。但是祂卻供應生命糧,以祂的話作我的真食物、活水、動力。這種連結是生機的、新陳代謝的轉換我的生命。讓我何時怯場,何時強壯。

 第四節:「你許凡愛你者,一生充滿多少矛盾,似乎不為人知,卻是誠實,人所共知,似乎即將喪命,卻是復活,歡呼得生。在己裏有痛楚,在你裏面無量豐富;瓦器裏有寶貝,天天羞辱,天天榮耀,瓦器裏有寶貝,天天羞辱,天天榮耀。」
 當我越愛主,肯來服事主,我就知道我裏面充滿了矛盾。從前我不認識神、遠離神,那時只有我和撒但兩方,我無從選擇。但當我得救了,這個矛盾來自撒但、我、神三方的爭戰。問題是我要選擇站在哪一邊?
 「因為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」(羅八6)我要操練在一切景況中,把我的心思置於我的靈!今天神乃是在我的靈裏面!
 「但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裏,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,是屬於神,不是出於我們;」(林後四7)讚美主!因為我這瓦器裏面有內住的基督,這寶貝,祂是我供應的源頭。祂有超越的能力。我們若偏離十字架,立刻就要舒服。但是,祂的供應和能力使我能過人所不能揀選的十字架生活,讓我揀選神這一邊,彰顯祂復活的生命。

 這樣的經歷是真實的。當我在自己裏面,自愛、自憐,結果就是痛楚;但當我轉向復活的基督,把我感覺的地位讓給祂,為祂忍受羞辱,在祂裏面所賜的供應是無量豐富。因為「你們若在基督的名裏受辱罵,便是有福的,因為榮耀的靈,就是神的靈,安息在你們身上。」(彼前四14)

 第五節:「從來不曾估量,平凡的我得此上好,以你生命活你,以你性情行事為人,天天羅曼蒂克,多采多姿,可泣可歌。是你極大憐憫,今生到我這裏來過;哦,主阿,謝謝你,今生到我這裏來過,哦,主阿,謝謝你,今生到我這裏來過。」

 最後結語在,我裏頭是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的人。我仔細想過,這真是祂極大的憐憫。平凡的我怎能想像有一天自己有權利得著神的生命和性情。這是祂的憐憫,以生命的方式臨到我,這完全不是道理、教訓的事,這乃是生命的事。「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」(約一12)相信,就是接受。主阿,謝謝你,今生到我這裏來過。(陳素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