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,「有誰能知,源自父神懷裏奇愛?」這裏有個轉折點,從神對世人的愛轉成我們信徒是知愛、寶貝這愛的人。在神的愛裏,神的兒子不僅用祂的血救我們脫離罪,更用祂的生命救我們脫離死。神聖愛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,我們享受也珍賞這愛。

「眼雖未曾見,耳雖未曾聞,我卻得贖蒙愛。」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但神藉著那靈向我們啟示了(林前二9~10)。基督作為神的羔羊,除去我們的罪;基督也是神的兒子,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。


「哦,神的愛!祂竟生為人子嬰孩,」因著神的愛,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有一子賜給我們,神來成為肉身,成為一個名叫耶穌的人。「咒詛祂擔代,上十架上受害,流血為將我買。」咒詛是從罪來的,在亞當裏我們是有罪的,因著罪我們被定罪,罪的結局就是死。今天不是因為我們犯罪,所以是罪人,乃是因為我們是罪人,所以犯罪。基督卻在罪之肉體樣式裏而來,替我們成為罪,藉著十字架上的死替我們受神的審判,使我們脫離罪的咒詛。當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,有兵丁用槍扎祂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(約十九34)。血是為救贖我們,水是為著分賜生命。在基督裏我們被稱義並得著永遠的生命。「父,感謝你差派獨生愛子前來」,這裏說到蒙恩罪人的感謝,救恩是藉著祂的獨生愛子-耶穌基督來的。祂不僅是創造我們的神,祂也是重生我們的父。「祂血流自加略,顯明你大愛。」加略,希伯來文的各各他,也稱為髑髏地,就是主耶穌釘十字架流血的地方。


 第三節,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獨生子差來。」這是福音的宣告,神愛世界上的人,把祂的獨生愛子賜給世人。要脫罪擔需要主,要得平安需要主,要免沉淪得永生,你需要耶穌!在神的經綸中只有兩個人,亞當和基督。不論我們是好是壞,在亞當裏我們都已經構成了罪人。這是由於我們裏面的元素,不是在於我們外面的行為。「信祂不滅亡,永遠生命享;來罷,切勿等待!」藉著相信基督,我們就從亞當裏遷到基督裏。這是嘗過主恩經歷的人所說,叫一切信入祂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遠的生命。所有愛主顯現的信徒,都該表達這共同的渴望。在聖經的末了也是如此說,那靈和新婦說,來!聽見的人也該說,來!口渴的人也當來;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(啟二二17)。(完)(洪明凱)